第壹章 總則
第壹條 為加強香港專業教練協會(以下間稱本會)的組織建設,規範體育運動市場的管理,維護專業教練形象,保障康樂體育運動事業以提升《技藝》,《品德》,《行政》三方面健康有序地發展,並制定本《會員管理輔例》。
第二條 本會宗旨是:建立科學規範的專業教練組織網路,增強協會的凝聚力,團結業界,藉此提升專業教練教學水平及資格的認受性。
第二章 會員
第三條 本會會員分為基本會員及資深會員。(來屆增設贊助會員)
第四條 凡認同本會會章及相關守則、具良好品格、熱心體育運動之教練,依入會程序,可申請成為基本會員。入會超過二年或以上,教學年資超逾15年,可申請成為資深會員。
第五條 贊助會員、任何機構、商戶以贊助形式,贊助本會發展,均歡迎申請成為贊助會員(詳情稍後公布)。
第三章 會員管理
第六條 申請成為基本會員應具備以下條件:
(壹) 能夠行使會員權利,履行會員義務;
(二) 按時繳納會費。
第七條 本會基本會員,應按要求填報《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》,提交本人兩寸證件照片兩張。
第八條 入會手續:
(壹) 基本會員,辦妥入會手續,經審查合格,可申請修讀網上通論課程,並於完成網上考核合格及面試後,經教練註册委員會按程序審批,並在官方網頁上載註册教練名銜。
第四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
第九條 基本會員/資深會員的權利:
(壹)参加本會會員大會;
(二)有提名參選權及投票權;
(三)對本會各項工作提出建議;
(四)参加本會持續進修課程,獲得相應證書;
(五)参加本會組織的體育運動交流、科研、培訓等活動;
(六)有退會的權利。
(七)有享受註冊教練福利的權利。
第十條 基本會員/資深會員的義務:
(壹)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,本會會章及有關規定;
(二)積極支持本會的決議案,認真完成交付的各項工作和任務;
(三)關心和支持體育運動事業的發展,積極参與相關活動及維護本會及業界聲譽;
(四)按時繳納會費。
第五章 會費
第十一條 凡本會任何會員,必須繳納會費。
第十二條 會費標準、繳納時限、繳納辦法和會費多寡等範圍均参照《當屆管理委員會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》執行。
第六章 註冊專業教練管理
第十三條 本會基本會員/資深會員在延續專業教練資格時,須按規定提交註冊材料及填報相關表格。
第十四條 未持續註冊或註冊不合格的會員,將視作會員資格方式處理。
第十五條 凡完成相關註册後,該教練可向秘書處申請印制名片。( 名片須由秘書處統一印刷 )
第七章 紀律處理
第十六條 如本會接獲通知,對違法或違規的註冊教練 進行紀律委員會内部聆訉處理:
(壹) 任何註冊教練有下列情況,將呈交管理委員會會議上處理,紀律委員會將依據决議案處理:
1.如在教學中,發生任何事故,無論有否導至召喚救護服務或警務人員到場協助,
有關註冊教練須在7個工作天内向本會呈上書面報告。
2. 任何註冊教練因教學過程中引致之民事或刑事訴頌時,應在獲悉後7個工作天内向本會呈上書面報告。
3. 多次接獲投訢或直接與間接損害本會或業界聲譽。
4. 違反本會會章及有關規定,對體育運動事業造成不良影響;
5. 未按時繳納會費及進行持續註冊及;
6. 遵守註冊教練專業守則( 全文參照註冊教練欄目)
第八章 退會與重新入會
第十七條 退會:
(壹) 任何會員 / 教練 有退會的權利自由;
(二) 任何會員 / 教練 退會,需書面形式通知本會;
(三) 任何會員/ 教練 退會後,將被視作放棄會員權利和義務。
第十八條 重新入會:
須提交書面申請,經審查後,按有關決議規定重新辦理入會手續。
第九章 輔例解釋權
第十九條本輔例的解釋權屬香港專業教練協會。